经网上报名、材料核验,以下申请人(名单见附件)提交的申请材料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五)项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《<教师资格条例>实施办法》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予以受理。
根据有关规定,将在15个工作日内(不含公示期、专家评审工作日)作出准予或不予此项行政许可的决定。
认定结果将通过西湖区政府网(http://www.hzxh.gov.cn)进行公示和公告(认定机构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),公告时间在6月11日左右,请及时查看,了解申请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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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西湖区2022年上半年第一批初级中学教师、小学教师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名单
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
2022年5月19日
原标题: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第一批初中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公告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hzxh.gov.cn/art/2022/5/19/art_1229417930_4037388.html